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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煤化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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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时候取消煤化工项目审批制了
作者:业内媒体人/陈丹江 | 来源:《中国煤化工》 | 时间:2016-11-04
    笔者日前从多家获批现代煤化工项目的企业了解到,有鉴于当下复杂的市场环境及前期示范项目遭遇的困境,这些企业表示虽然拿到了政府批文,但暂不考虑项目上马。想当初,企业为获得煤化工项目核准的政府批文而多方奔走,而现在,企业拿到批文后却又犹豫不决或干脆不想再上。市场好的时候没有批文,企业干着急,现在市场不好了,终于到手的批文却成了鸡肋。这就是当下我国现代煤化工行业的一个奇特现象。

    自10年前我国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以来,政府对煤化工项目一直采取了较为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,其初衷和目的当然是为了稳步发展这一新兴产业。但结果看来,行政审批制度并未达到这个目的,反而致使现代煤化工产业违背市场规律,脱离实际情况,形成了畸形发展的局面。笔者深感政府应重新审视这种项目审批制度,必要时干脆取消算了!

    首先,行政审批不符合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规律。现代煤化工产业中,无论是煤制油、煤制天然气、煤制烯烃,还是煤制乙二醇、煤制二甲醚,都处于竞争领域的工业产品,且这些产品只是石油路径相应产品的一种补充。但我国自确立鼓励发展现代煤化工示范以来,这五大路径的工业项目一直由政府审批核准,让谁上、不让谁上由政府说了算,发展现代煤化工最重要的煤炭资源也基本由政府配置。这就导致了现代煤化工产业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,而是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。比如,有的企业虽然拥有资本,但即使想进军现代煤化工领域,不一定能够获得政府的核准,而有的企业却被地方政府以就部分地转化为条件,极不情愿地“被计划”上马煤化工项目;有的企业根据自身财力和市场情况,本想把项目弄得小一点,但这样就无法获得审批和核准,如果按照政府的要求把项目弄得很大,又会导致投产后产品无法完全销售,产能得不到全部释放,造成资源浪费和投资损失。举个生动的例子:国家规定煤制天然气项目核准的最低规模为40亿立方米/年,低于此规模将不被允许。有一家煤制天然气企业据此标准规划投资建设40亿立方米/年产能。但遭遇的尴尬在于,分3期滚动建设的第一期13.3亿立米方/年产能建成投产后才发现,仅仅这点产能,也无法得到完全释放,原因是产品在市场上难以消纳,装置在多数时间被要求限产。如果该项目全部建成投产,市场问题会更加突出。由于项目过大,投资过多,企业被迫“加杠杆”,又导致债务包袱过重,财务费用过高,使产品成本难以控制,造成项目投产即亏……

    其次,行政审批未达稳步发展现代煤化工的初衷。10年前,我国现代煤化工刚刚起步,国际上又无先例可循,由于技术并不成熟,加上缺乏经验,出于稳步示范和有序发展的目的,国家对现代煤化工项目实行政府行政审批,其初衷是为了通过示范以获取经验,待示范项目完全成功以后,再行推广,以达到稳步和有序发展的目的,防止一哄而上,盲目发展。然而,10年后的今天看,政府这初衷并未达到,结果甚至南辕北辙。

    由于我国对现代煤化工采取政府行政审批的方式,事实上形成了多方利益博弈的格局。前几年几次“开闸放水”审批了过多的项目,造成政府在审批过程中违背了“示范”和“稳步”的初衷,形成了一哄而上的局面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我国经过审批已建成投产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中,煤制油项目4个,产能278万吨;煤制烯烃项目20个,产能792万吨;煤制天然气项目3个,产能31亿立方米;煤制乙二醇项目12个,产能212万吨。而获批在建和未批先建的项目规模要远大于已建成的项目规模,产业投资规模已超过万亿元。今年以来,我国对现代煤化工项目的核准进一步提速,先后又有一批特大型煤化工项目获批。据有关机构统计,我国目前已建成投产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中,包括煤制油、煤制烯烃、煤制天然气等五大路径所有项目在内,2015年这些项目产能释放不足50%,例如2015年煤制油产量为132万吨、煤制乙二醇产量为102万吨,分别为目标产能的47%和48%,其他路径的项目也是如此。由于核准了过多的项目,导致现代煤化工过早进入到大规模产业化阶段。加之油价、市场、技术、环保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,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困局,形成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,饱受社会各界诟病。

  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指出,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。事实一再证明,所有经济活动最根本的问题,就是如何有效地配置资源、由谁来配置资源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所有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产品都应该交由市场,由市场优胜劣汰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现代煤化工项目继续采取政府审批的办法,已然不适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,也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。所以,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。

(来源:中国煤化工杂志9月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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