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办
注册 登录】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
返回网站首页
menu
首 页
资讯
数据
政策
技术
咨询
项目
市场
专家
企业
会展
招聘
管理咨询
《中国煤化工》
menu
 当前位置:首页  > 热点资讯  > 详细内容
国家能源局:各地要有序推进“煤改气”
作者: | 来源:国家煤化工网 | 时间:2017-12-15

    12月14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,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《关于做好2017—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,各地发展改革委(能源局)要严格遵循“‘煤改气’要多方开拓气源,提高管道输送能力,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,防止出现气荒”的原则,督促各级供气企业、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“煤改气”供气协议,制定“煤改气”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,有序推进‘煤改气’。同时,要督促地方各级供气企业、城镇燃气公司严格履行供气协议,冬季保供期间需增供的要提前制定计划,并与上游供气商协调一致,确保安全平稳用气。

    通知称,煤炭企业要结合国家煤炭去产能工作统一部署,根据采暖季北方地区热力生产用煤需求,合理释放部分煤炭先进产能,保障民生取暖用煤。

    通知强调,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等主要供气企业要按计划做好气源供应。鼓励综合利用非常规天然气、煤层气支持清洁供暖。加快建设已纳入规划的长输管道和LNG接收站,加快中俄东线、进口LNG等气源引进和建设步伐,推进全国长输管道互联互通。具备扩建条件的已有接收站均要建储罐,扩建增压、气化设施,按实际接收LNG能力进行核定。各地要抓紧落实《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》,提升应急储气能力。

    

 资讯搜索
   
 推荐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