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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煤化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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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发文严禁“一刀切”等行为
作者: | 来源:国家煤化工网 | 时间:2019-07-15

     近日,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陆续进驻上海、福建、海南、重庆、甘肃、青海等6省(市),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,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为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切实做好督察各项工作,7月8日,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(市)、集团公司,要求坚决禁止搞“一刀切”和“滥问责”,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。

    文件明确,被督察省(市)、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,以及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等敷衍应对做法。对于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,要坚持依法依规,注重统筹推进,建立长效机制,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,能马上解决的,要马上解决;一时解决不了的,要明确整改的目标、措施、时限和责任单位,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。对于采取“一刀切”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,督察组将严肃处理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。

    文件要求,被督察省(市)、集团公司应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工作。在边督边改过程中,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,既要严格按照“严肃、精准、有效”的原则做好问责工作,实事求是,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、落实责任,建立长效机制。同时,也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,禁止以问责代替整改,以及乱问责、滥问责、简单化问责等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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